区直民政系统履职尽责
点点滴滴我知道、点点滴滴从我做起
一、履职尽责文明用语和忌用语
(一)文明用语:1、您好;2、我是民政局××股(单位)××,请讲(接电话);3、请进;4、请坐;5、请喝水;6、请问,您找谁?7、请问,您有什么事?8、这是我应该做的,马上给您办,请稍等;9、这事与政策不符,请谅解;10、请走好(再见)。
(二)忌用语:1、没时间;2、太忙、慢慢等着吧;3、我不管,找别人去;4、真麻烦;5、如不相信,你自己找文件看去;6、你有完没完;7、怎么搞的;8、你问我,我问谁。
二、履职尽责应做到“五个不让”
不让安排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信访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民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三、履职尽责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不得用电脑、手机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在开会、学习时无故迟到、缺席、提前离场、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打电话玩手机;不得在工作区吃零食、吸烟、扎堆聊天、闲话生非、制造传播虚假消息;不得无故旷工、私自找人顶岗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得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得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发生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履职尽责应把你所在岗位的民政政策法规烂熟于心,做到精准解读、精准执行。
五、履职尽责应熟知本股室(单位)的一次性告之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用优质高效的工作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六、履职尽责应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探求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民政局汇报调研情况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七、履职尽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凡符合政策的,要坚决落实到位;凡违反政策的,要坚决查处到位;凡群众有要求,但没有政策依据的,要耐心解释到位。
八、履职尽责应及时处理和解决行风热线、百姓问政、政风行风评议、局热线电话中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对严重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影响重大、情节恶劣的,要及时严查严处、公开曝光。并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关注和关切。
九、区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政策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2、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取消社团筹备登记环节。
3、依法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时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难点村”年度治理任务。
4、坚决制止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和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二、狠抓督办落实,服务改善民生
1、重点整治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不落实、资金发放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建立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福利院服务管理,将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民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违规分配、使用、截留福利彩票公益金。落实救灾资金管理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救灾资金(含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启动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安排救灾资金。
3、认真查处抚恤优待标准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滞留、挤占、挪用抚恤优待经费、利用办理评残、提级手续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问题。杜绝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安排工作不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教育培训经费等问题。
4、督办村务(居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挤占、挪用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难点村”治理经费等问题。加大对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乱收费、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医疗康复机构及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检查督办力度。
三、坚持廉洁自律,转变工作作风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四风”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2、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杜绝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4、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解决好窗口服务单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对“为官不为”、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拖”、“庸懒散软”、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得到根本性改善。
四、加强党的建设,畅通民意渠道
1、扎实开展“守讲树”、“两学两守两为”主题教育活动。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获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的满意,并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2、健全党员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严管党员干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修养,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3、落实信访首访责任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及时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713--8354629
十、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责任书之责任追究
(一)凡在履职尽责中有违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党委(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对分管领域工作领导不力,以致分管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分管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分管范围内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或者股室(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7、对群众反映分管范围内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的;
8、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大的,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党委(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将启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一、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考评结果
期望通过全体民政人的共同努力,力争全区实现“全优秀”的目标。
十二、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以省、市、区政府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契机,深入查找全市民政系统在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为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坚强保障。
十三、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对象
区民政局各股室,二级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火车站开发区民政办公室。
十四、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2、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取消社团筹备登记环节。(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
3、是否依法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是否按时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完成“难点村”年度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基层政权股)
4、是否存在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和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牵头单位:社会事务股,责任单位:婚姻登记中心、殡管所)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1、是否存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不落实、资金发放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建立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农村福利院服务管理、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
2、是否落实救灾资金管理规范化管理,是否存在救灾资金(含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是否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否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启动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安排救灾资金。(责任单位:农救股)
3、是否存在抚恤优待标准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滞留、挤占、挪用抚恤优待经费、利用办理评残、提级手续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安排工作不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教育培训经费等问题。(责任单位:优抚安置股)
4、是否存在村务(居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挤占、挪用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难点村”治理经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基层政权股、财务股)
5、是否存在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乱收费、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医疗康复机构及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光荣福利院)
6、是否存在民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分配、使用、截留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问题。(责任单位:财务股、福彩中心)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1、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2、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两学两守两为”主题教育活动。(牵头单位:政工股,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3、是否存在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窗口服务单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为官不为”、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拖”、“庸懒散软”、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2、是否存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不严格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责任单位:财务股)
3、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4、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存在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牵头单位:政工股,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2、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牵头单位:政工股,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3、信访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4、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及时处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十五、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局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并接受市局督促检查指导。根据区纠风办工作部署,对全区民政系统接受督促检查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中旬)
1、制定方案。制定全区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组织动员。召开全区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确保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全覆盖。
3、公开承诺。认真梳理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在“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中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民政系统在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今年重点解决的问题。
2、认真开展“三进三查”活动,即进民政对象家庭,查各项民政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进民政福利、救助机构,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民政服务窗口,查各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抓好重点事项。省、市督促检查明确点出的事项,如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等;市、区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民政工作的;列为重点工程涉及民政部门的;群众路线教育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整改落实项目涉及民政工作的和局领导班子整改落实的项目;省厅纳入综合评估的工作项目;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民政工作的;对接中央及省、市简政放权要求和本级该简未简、能放未放的;民政工作法规政策要抓紧实施或制定出台的;其他需要给予重点关注的工作。二是抓好重点部位。民政系统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等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场所);基层一线服务场所[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民政办事服务窗口、乡镇(街道)福利院,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民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五有”,即有责任人、有公开服务承诺、有投诉告知、有意见簿、有服务质量评价表。三是抓好重点人群。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一线服务场所人员。
(三)整改整治阶段(7月下旬—11月下旬)
要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抓好“四项整改”。一是着力整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执纪力度不够,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二是着力整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利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三是着力整改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制度不完善、对群众公开承诺事项兑现不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着力整改乱收费、乱摊派;对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效率低下;顶风违纪搞“四风”;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为官不为”等问题。
2、抓好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城乡低保、农村福利院服务管理等专项整治。
3、抓好群众投诉。督促本系统各单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检查阶段(7月下旬—12月下旬)
1、抓好明察暗访。建立完善明察暗访机制,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股室人员参加,成立明察暗访组,以暗访形式为主,每月不少于1次,对局系统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中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开展明察暗访,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第三方监督。积极配合纠风部门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第三方机构电话抽访调查,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第三方监督工作机制。开展“全区民政干部联系大走访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联系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民政重点信访户、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干部,宣传解释政策、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慰问、交流沟通感情,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抓好点题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向有关单位发放督办函,督促其开展专项整治。
4、抓好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在民政信息网站设置全区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专栏,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和投诉。
5、抓好集中评议。积极接受和应对纠风部门集中评议,切实抓好各项具体承诺和群众投诉的落实,加强集中评议前的宣传、汇报和沟通工作,用良好的工作实绩确保集中评议取得优秀成绩。
(五)追责问责阶段(7月下旬—12月下旬)
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专项整治不过硬、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对发现问题不报不纠、压案不查的问题;对被各级明察暗访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六、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是今年全区民政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我局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局系统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王立三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为成员的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副局长陶世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股室抽调组成,凝聚各方力量抓好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局党委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区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及二级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本局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按照上述责任分工抓好本股室、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统筹协调推进。要按照省、市、区纠风办和民政系统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督办,坚持把继承与创新、依法履职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民政综合评估、民政标准化建设及精细化管理、整治落实民政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取得最大成效。要加强上下沟通、信息宣传,及时总结宣传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向社会宣传工作成效和整改成果。
总之,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是全区民政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个岗位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每个民政人只有知行合一,精耕细作,履职尽责之责才能履行到位,履职尽责之责才能获得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